全国人大代表雷军:建议将L2级辅助驾驶“脱手脱眼”纳入交通违法处罚
时间: 2026-03-04 22:52作者: 方东海红星资本局3月4日消息,今年全国两会前夕,全国人大代表,小米集团创始人、董事长兼CEO雷军,围绕“人工智能+”与“新质生产力”两大主线,向大会提交五份建议案,涵盖了人形机器人、智能汽车、科技公益、复合型人才培养等不同领域。
雷军建议,鼓励工厂提供更多生产工位,打造机器人规模化运行场景;支持人形机器人承担中高强度劳动。
对智驾方面,他建议推动驾驶考核项目向智能化领域延伸覆盖,将L2级辅助驾驶“脱手脱眼”纳入交通违法处罚。
图据小米集团
加快推动通用型人形机器人
在智能制造中的应用
近年来,我国在人形机器人技术领域已经形成先发优势,但通用人形机器人依旧面临大规模工程化应用难题。为推动人形机器人尽早从“学徒工”转向“正式工”,雷军建议加快推动通用型人形机器人在智能制造中的应用。
首先是加快突破工程化落地难题,形成规模化量产条件。雷军建议以智能制造实际生产需求为牵引,重点提高人形机器人的工艺稳定性,力争到2027年实现特定工业场景下MTBF(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)突破1万小时、任务成功率超过99%。同时强化政策的精准引导,快速提升人形机器人的工程化能力,并有效降低人形机器人的单体成本。
其次是扩大智能制造应用场景,提高人形机器人使用率。鼓励工厂提供更多生产工位,打造机器人规模化运行场景;支持人形机器人在具体产线落地应用,承担中高强度劳动;有序推进人形机器人的规模部署,开放更多生产场景,建设领先水平的全机器人生产线。
最后是加强安全标准体系建设,促进人形机器人应用。雷军提到,希望加快推动人形机器人唯一编码的制定实施,保障人形机器人生产过程的安全性,同时强化人形机器人作业场景中的数据安全与伦理隐私。加强人形机器人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,参与制定“人形机器人+智能制造”的全球标准,助力中国人形机器人走向全球。
将L2级辅助驾驶“脱手脱眼”
纳入交通违法处罚
数据显示,2025年前三季度,国内乘用车新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(L2)渗透率超六成。随着L2级辅助驾驶成为标配、L3级逐步迈入规模化商用试点、L4试点地区和数量进一步增加,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正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。与此同时,这也给传统道路交通安全文明体系带来了新的挑战。
为了保障智能汽车时代交通安全,雷军建议共建智能汽车时代交通安全文明体系。首先是加快建设汽车智能化技术标准,优化机动车驾驶考核项目。其次是完善多方协同治理体系,共建智驾时代交通安全体系。最后是强化智驾安全宣传普及,培育新时代文明驾驶风尚。
雷军建议将L2级辅助驾驶“脱手脱眼”纳入交通违法处罚,同时尽快明确L3/L4级智驾安全准则。他还提到,需要进一步明确车企的主体责任,强化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对辅助驾驶功能正确宣传引导,更要加强企业宣传自律,主动告知消费者智能化功能使用边界的责任义务。
加快培育智能汽车复合型人才
破解产业人才缺口
全球汽车电动化、智能化、网联化浪潮正在加快重塑产业格局,当前产业竞争已从单点技术比拼转向生态协同能力较量,人才成为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支撑,但人才供给目前面临严峻挑战。相关数据显示,我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复合型人才缺口已达百万。
雷军建议,以汽车产业前沿需求为核心,加快培育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复合型人才。首先是将“智能电动车辆”正式纳入国家一级学科目录,重构知识体系。其次是在人才培养方面要以产业实际需求为导向,推行“双导师”与“实战化”培养模式,深化产教融合。最后是细化完善配套政策,强化政策引导作用,构建汽车行业协同育人新机制。
此外,雷军针对科技创新也有相关建议。为支持科技公益发展,助力科技强国建设,雷军建议,为公益基金会支持科技创新创造更好的制度环境,明确鼓励公益基金会支持基础研究、前沿技术探索与科研人才培养等公益目标,简化科技奖备案流程。进一步支持公益基金会全面融入国家创新体系,鼓励公益基金会资助国家及地方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,支持公益基金会参与自然科学基金科技成果评估验收,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。
同时,他建议,将企业、个人资助科技公益的行为纳入创新评价,完善优化创新评价体系,带动更多社会力量支持科技创新。
红星新闻记者 王田 吴丹若
编辑 肖世清 审核 任志江